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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为什么违法 为啥要代孕?

2024-03-04 11:21:41912人浏览


一、什么是代孕?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利用自己的子宫或者卵子和子宫依靠现代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代替他人怀孕生子的行为。

现代代孕依靠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完成受精过程,委托方与代孕者不需要发生性关系。一般分为完全代孕和部分代孕。

完全代孕,是指代理孕母只提供怀胎生育的子宫,代孕子女与代理孕母之间不存在任何基因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委托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结合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宫内怀孕分娩;二是委托方妻子提供卵子与捐赠者的精子结合成胚胎或委托方丈夫提供精子与捐赠者的卵子结合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宫怀孕分娩;三是捐赠者的精子和卵子形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体内,代孕子女与委托夫妻都没有基因关系。

部分代孕,指代孕行为使用代理孕母的卵子和子宫。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将委托方丈夫的精子和代理孕母的卵子结合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体内怀孕分娩;二是将捐赠者的精子和代理孕母的卵子结合成胚胎,植入代理孕母体内,代孕子女与代理孕母、捐赠者有基因关系。


二、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原卫生部于2001年8月1日出台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但该办法作为部委规章,位阶较低,而且只惩罚医疗机构,威慑有限。

在法律法规层面,虽然民法有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刑法有关于遗弃罪的规定,从原则上可以看出对代孕的否定态度,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订和民法典制定期间,尽管有过讨论,却终究未能写入法律。法律法规不健全,惩罚力度过小,导致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违规违法的代孕始终难以杜绝。


三、签订代孕协议是否有效?

代孕行为实际上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代孕者借腹生子,委托代孕人给予经济补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就“代孕”行为予以更加明确的规定。但是,代孕协议的签订违反公序良俗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四、为什么代孕屡禁不止?

追求儿女绕膝、天伦之乐,是人类的本性。

随着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家庭数量逐年增加,我国育龄夫妇不能正常生育率达到 15%,且呈年轻化趋势。

虽然有些不孕不育家庭可以通过人工授精、试管婴儿技术获得子女,但这些技术依赖于女性有健康的子宫和生育能力。现实中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存在子宫有缺陷等情况,也有一些人不愿意忍受生育之苦或者不愿意因十月怀胎而付出生活或事业上的成本,同时也希望能够拥有自己的孩子,于是通过代孕技术借助其他女性子宫代为怀孕,实现生儿育女的愿望,后一种基本上都是有偿代孕的。

某种意义上讲,由于某些完全客观的原因,有些夫妻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不寻求代孕,并非不可理解。但对于那些不愿意承担生育之苦、不愿意为生育“耽误事业”的人,他们怎么能够承受得了养育孩子的含辛茹苦,怎么能够指望他们会真正对孩子负责呢?


五、代孕有哪些危害?

代孕意味着对女性身体的物化、人格的贬损和健康的摧残,是对生命的蔑视。它践踏了国家的伦理道德,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整体上看,代孕在全球都体现为不合法、不正当、不道德的黑色产业链。它意味着代孕“妈妈”的卑微、无奈、痛苦和身体的摧残,也可能意味着非法偷渡甚至非法拘禁等伴随性的犯罪。

若代孕的婴儿有残疾,或者委托家庭出现变故,就可能会出现弃养,那谁来守护这脆弱的生命!真的是人伦的悲剧,更是人性的沦丧。

法律若允许代孕,必将形成雪崩效应,导致无数的女性和婴儿深受其害。


六、可怜天下父母心

想要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代孕的现实危害及对社会伦理的冲击也不容忽视。

事实上,我国法律并非没有为求子心切的夫妻提供空间,比如说收养制度等,也日益认识到要通过提高女性地位和生育保障水平,来提升适龄夫妇生育意愿。

医学界对不孕不育日益重视,试图通过技术创新为客观上难以生育的夫妻提供帮助。希望通过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减少不孕不育发生几率。

在代孕行为已经发生且子女已出生的事实前提下,还是要加强对儿童人权的保护,及时确认父母子女身份关系。

每一个降临在人间的小宝贝都是天使,值得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