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是什么?被刑事拘留后的结果一般都是怎么样的?
2024-04-03 15:07:27327人浏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还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较弱的强制措施,还有逮捕更强的强制措施。

拘留的期限是一至三天,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至4天,对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30天之内,需要向检察院报请逮捕,检察院在7天之内,决定是否逮捕。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不予逮捕的,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就是我们说的黄金37天。
一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当然就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拘留。对可能存在有碍侦查情形的,像逃跑、自杀、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的,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一般就会拘留了。

拘留的地点在看守所,不是在拘留所,拘留所是羁押治安案件的当事人,而看守所是羁押刑事案件嫌疑人的场所。
对被拘留的嫌疑人,应该说情节就比较重了,但也可能是轻罪的案件,因为嫌疑人串供或者逃避侦查,所以才进行羁押的。

对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驻所检察室一般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会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否则就继续羁押。
所以,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可能被无罪释放,这个可能性较小。第二种是可能被判实刑,这个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被批准逮捕了,基本上就是实刑了。第三种就是缓刑,可能性较低。

可见,刑事拘留仅仅是案件立案侦查后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决定一起案件的走向,但可以预测案件的结论,结论也不一定是唯一的,具体还要根据事实及证据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