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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竟然能够达到37天?

2024-03-02 11:21:15804人浏览

刑事拘留是什么?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经常听到“拘留”一词,某某某因为打架被拘留十天,某某某因为杀人现在被拘留了等等。

其实上述的说法都不是准确的,拘留分为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三种。

比如某某某因为打架被拘留十天,这就是治安拘留。因为杀人被拘留了,这是刑事拘留。而司法拘留是由法院对妨害司法行为作出的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真的可以达到37天么?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最短为8日,最长为37天。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依据刑事案件的难易程度,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来确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种:1-3+7=10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证样式

第二种:3+(1-4)+7=11-14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的情形如下:(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2)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3)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延长拘留时限通知书

第三种:30+7=37天

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乱窜作案被抓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是37天,如果侦查机关在37天之后仍未变更拘留外的其他强制措施或者解除拘留的话,称之为超期羁押,这种情况下被羁押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不过超期羁押在如今已经不可见了。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留和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要通知被拘留人或被逮捕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